学生工作处
辽宁装备 / 联系我们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 管理制度 > 正文

学生科工作职责

发布时间:2012年10月10日 20:18      文章来源: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

  1 、认真组织落实学校有关学生工作的指示精神。

2 、负责学院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学风建设。

3 、负责组织制定、健全和完善学生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;规范、监督、检查学生日常行为及校规校纪的执行情况。

4 、负责学院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、违纪处理和教育工作。

5 、负责学院学生骨干的培养和学生党、团建设工作及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先进班集体”、“优秀毕业生”的评选表彰工作。

6 、根据《学生奖学金及各种奖励评比办法》,做好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工作。

7 、负责国家、政府奖、助学金,困难补助的审批发放。

8 、负责贫困生调查、认定工作,不断完善勤工助学制度,并及时对贫困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,进行正确的心理疏导,帮助贫困学生实现生活、思想“双脱困”。

9 、负责全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(包括辅导员的考核、培训的规划;辅导员的业务学习、经验交流和例会等);负责辅导员岗位津贴的统计与发放。

10 、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工作;对助学贷款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工作。

11 、负责学生医疗保险的理赔工作。

12 、负责新生入学教育、体检和新生军训工作方案和实施计划。

13 、负责开展学生的国防教育和征兵工作。

14 、负责各种文件及材料的整理存档。

15 、协助院团委组织学生开展有益的校园文化活动。

16 、认真完成上级领导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 

 

Copyright © 2019 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-学生处版权所有            地址: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新城裕农路70号            邮编:11016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