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公平、公正、公开评定2025-2026学年度国家(省政府)奖学金,根据《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(省政府)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、《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》(财教﹝2021﹞310号)、《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教财函﹝2019﹞105号)、《关于印发〈辽宁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(辽财教规﹝2023﹞8号)及我校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辽装院发﹝2021﹞38号)要求,经各学院评审推荐、学生工作处审核,拟推荐以下学生参评国家(省政府)奖学金(名单附后)。
公示时间:2026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
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生工作处反映。
联系电话:024-88045111
地 点:明德楼202
学生工作处
2026年10月8日


稿件初审:李晓丹
稿件二审:赵亚元
稿件三审:李春阳