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评定2024-2025学年度国家(省政府)奖学金,根据《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(省政府)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、《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》(财教〔2021〕310号)、《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的通知(教财函﹝2019﹞105号)、《关于印发《辽宁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》(辽财教规〔2023〕8 号)和我校《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辽装院发﹝2021﹞38号)的文件要求,经各学院评定,学生工作处审核,拟推荐以下学生参评(附名单)。
公示时间:2025年10月9日至14日
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学生工作处反映。
联系电话:024-88045111
地 点:明德楼202
学生工作处
2025年10月9日